这周气温直线上升到35度,热到本官午饭后犯困差点把头摔在键盘上。更不得了的是,热到三十多年来第一次萌生了“想要买一双凉鞋”的念头!
要知道,我是从小学以后就没有穿过凉鞋的人呀!印象里总共就穿过三双。第一双是还没上学之前在爷爷家穿过的,网状的,水晶凉鞋。有一次在池塘边洗脚不慎被冲跑一只,等第二天被乡邻找到送回时已经被泡得惨白。第二双是之前提过的紫色凉/拖鞋。最后一双,也是让我在小学还没毕业之前,就立下“今后决不穿凉鞋”这样让我严格执行了二十多年誓言的那一双。它的具体款式我不太记得了,有一些鞋带、蝴蝶结什么之类的。致命的是它的颜色:亮粉色或者又是亮紫色。正是这个颜色给世间千千万万美丽可爱的凉鞋们全都判了无期徒刑。
我懂事晚,到了小学快毕业,才开始萌发一点自我意识,或者又是一些什么关于美的意识。反正每次穿上它们时总是觉得羞愧万般,不过好在它们好像很快就被穿坏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在背地里使了些什么劲。总之,那时候的心理是女里女气的东西让人实在难为情。会有这种想法大概还是不自信的原因,毕竟我在二十多年以后才坦然并带着微笑的接受了自己是女性这件事情。
虽说高温貌似治愈了我的童年“创伤”,但也留下了后遗症,但凡看见男生穿凉鞋,无论多帅都会立马觉得男子气慨瞬间崩塌,剩下一地慈祥。
另,两个礼拜之前,错过了单位旁边白芦笋农场的最后一次收割,难过了好半天。周五和同事去赶集居然发现了蚕豆!我每年心心念念着想吃的蚕豆,原来一直都在,只是没认出那是穿了豆壳的蚕豆,实在愧为农民的女儿!
